活動規範
「LTN金牌風雲榜」為自由時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所建置及提供之服務,為了保障您的使用權益,所有使用本服務的使用者(以下簡稱讀者),都應詳閱讀本服務條款。
本服務條款構成讀者與本公司之約定,一旦讀者完成註冊或開始使用本服務時,即視為讀者已閱讀並同意接受本服務條款之所有內容。
讀者參與此活動需輸入手機門號,限定一支手機只能使用一組手機門號,如發現讀者使用行為及獎品獲得有異常,本公司將追回獎品並取消其活動資格。
本服務提供之獎品及範圍如有增減、變更或修改時,本公司將公布於本服務或相關網頁上,不另通知。
獎品價值若超過新台幣20,000元以上,得獎者需自行負擔稅金,相關領獎文件及流程將會在得獎名單公布後的15-20個工作天內另行通知得獎者。
本服務獎品之產品介紹、圖文亦皆由外部廠商系統所提供,本公司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擔保。
如發現本活動歷程有作弊嫌疑(如大量創建帳號、冒用他人資料、惡意之電腦程式)或相關活動參與機會數量不正常增加之情事,將取消該得獎者資格,並追溯已兌換之獎勵。
任何意圖干擾、攻擊、破壞本活動公平性之行為,本公司將依法追訴並求償。
利用外掛程式、病毒程式、本服務之程式漏洞(BUG)使用本活動;包括但不限於使用任何封包修改工具與程式修改活動之傳輸封包資料、導致封包傳輸速率異常者;攻擊或入侵本服務之伺服器本公司將依法追訴。
本活動僅以手機門號作為身分識別及聯絡方式,若因個人之因素,如門號停話、合約到期、使用預付卡…等,無法接收簡訊或無法聯絡中獎人,視同放棄該獎項。
讀者之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或本公司委託之第三人進行處理及利用。讀者若要求本公司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個人資料,則視為自始放棄其參加或中獎資格。個人資料相關問題請參閱「隱私權聲明」。
讀者了解且同意,本公司為「廣告、市場推廣、宣傳」等目的,有權(但無責任)在無需作出補償的情況下,使用本活動中獎者之「姓名、語音及肖像等個人資料」,並在本公司之媒體版面與本活動相關聲明中揭露之,包括但不限於侵犯隱私、肖像權及名譽權(包括侮辱及誹謗)等個人資料而提出之所有爭議。
遇到爭議時,將以本公司數據資料庫記錄為主,本公司保有最終決定的權利。
本活動僅限居住於中華民國台灣本島及金門、澎湖、馬祖、綠島等中華民國之居民參加。
中獎者所提供之所有資料內容必須正確且屬實,並確為本人資料無誤。如有資料不實、盜用或冒用之情事,行為人應自負一切民刑事責任,本公司並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中獎人應無異議返還該獎項或等價之金額。
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公司及獎品贊助商,就以下各項聲明一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 獎品或服務之介紹說明及準確性。
- 有關獎品或服務的任何聲明、保證、條件或擔保。
- 中獎人就獎品可能須於任何時間繳納的任何稅項、費用、收費或其他開支。
- 有關獎品或服務所造成之傷害或損失及其他任何形式之費用支出。
如有任何因電腦、電話、行動裝置、網路通訊、程式設計等事由,而使系統誤送活動訊息或中獎通知,或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而影響活動參加者之相關權益,本公司概不負責。
本活動如因受政府機關指令需停止舉辦、贊助廠商或程式設計廠商之因素、遭受網路攻擊、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事由,而需暫停或終止本活動,本公司無須為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進行任何補償。
本活動相關權利義務均載明於活動網頁中,活動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為同意接受相關規範,如有違反本規範或妨礙其他用戶公平參與之情事,本公司有權取消其參加或中獎資格,並得請求返還因本活動所獲得之獎品或享有之利益。本公司對違反本活動相關規定或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者,並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詳細活動內容及規範請見「LTN金牌風雲榜」活動網頁,本公司並保有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本活動之權利,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保留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本活動規範如有調整,將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
本活動參加者同意,若因本活動發生相關爭議,應先本誠信原則協商之,若涉訟時,並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活動所建議使用裝置為iOS系統iOS9及Android系統5.0以上版本(除iPad、iPhoneSE)、Sony Z3、Samsung Note3、HTC Butterfly。故本公司之相關責任均僅針對能正常支援、運行「自由時報APP」之行動裝置。
對於本活動若有任何疑義,請於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9:00-12:30;13:30~18:00)來電或來信洽詢。
活動專線:02-26562828 分機 8574
活動信箱:ltn.allthefun@gmail.com
為以示公正,本報社全體員工不具獲獎資格。
「LTN金牌風雲榜」所有規範及內容,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活動係由本公司主辦,蘋果公司(Apple Inc.)並非活動贊助商,亦未以任何形式參與本活動。
本公司有權在活動網頁上以張貼方式隨時修改內容,而所有修改條款並自初次張貼於活動網頁上即自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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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本公司將自您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本公司行銷推廣活動網頁上填寫資料)聯繫本公司時起,至您要求本公司刪除您的個人資料時止,只保留且於必要時利用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個人資料之利用方式:包含以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書面及傳真等方式為之。本公司就您個人資料之利用區域限於台灣、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
您可依個資法規定,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為下列主張或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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